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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自考专业_艺术教育自考科目_艺术教育自考报名

艺术教育专业 (本科)

专业代码:0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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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自考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好音乐素养和教学能力的专门人才,通过本专业的学习,能适应教师专业化的发展要求,系统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进行教学研究的能力,又能够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新课程改革以后的教育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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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对象

各类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报考条件

凡具有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的社会各届人士,不受年龄限制,有志于通过自学考试提升自己学历层次者均可报名。

主考院校

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040105

专业名称:艺术教育 (独立本科段)

主考学校:华南师范大学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00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00031 心理学 4 必考 笔试
004 11427 歌曲作法(二) 6 必考 笔试
005 11419 和声学(二) 6 必考 笔试
006 06955 中国音乐史 4 必考 笔试
007 11422 音乐作品欣赏(二) 5 必考 笔试
008 11421 外国音乐史 5 必考 笔试
009 04366 曲式与作品分析 4 必考 笔试
010 11423 复调音乐 4 必考 笔试
011 11418 视唱练耳(二) 7 必考 实践考核
012 00732 简明配器法 4 必考 笔试
013 11420 指挥法 5 必考 实践考核
014 11424 钢琴即兴伴奏 6 必考 实践考核
015 06999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必考 实践考核
101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102 00723 声乐 8 选考 实践考核
103 03711 钢琴 8 选考 实践考核
104 11425 中西乐器(二) 7 选考 实践考核
105 11426 舞蹈(二]) 7 选考 实践考核

   

课程设置:必考课15门66学分;选考课5门44学分。

说明:

1.101至105课程须选考不少于21学分。

2.本专业仅接受国民教育序列的音乐和音乐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申办毕业。

就业方向

中小学、企事业、群众团体的音乐教师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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