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员在经过系统的学习后,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相关毕业证书自考本科的人员需要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英语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成人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凡在广东省境内居住或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信仰、职业、身体健康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专业,报名报考我省自学考试。
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公安管理专业、监所管理专业等),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报名报考,报考本科专业的,必须在毕业前,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含专科)以上的毕业证书。
参加自考的学生,考前应当提前了解相关的自考规定,仔细阅读考试规定,并且携带好考试要求的相关证件及考试用具,如果有条件的话学生应当提前到达考场对周边环境进行了解,以免交通堵塞、个人问题等突发情况,导致学生无法及时到达自考考场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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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所有科目通过考试后,考生要进行毕业预测,符合毕业申请条件时,需要着手准备相关材料进行毕业申请,待审核通过后,考生就能领取相关证书,成为一名自考毕业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