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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关于2018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2 15:08

根据省有关文件的通知,2018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18年4月14日、15日两天进行,现安排在2018年1月中旬开始报名。为确保我市2018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二、报名报考流程和方式

(一)新生报名。

首次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报名手续,然后才可办理报考手续。

1.预报名:新生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点击“考生入口”进行预报名,设定个人密码,获取预报名号。

2.正式报名: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以下6个现场报名点进行正式报名,在正式报名时考生必须提供预报名号,并进行身份信息验证及摄像。

 

 [东莞]关于2018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网上报考。实行网上报缴费,现场摄像点只报名不报考不缴费,旧考生无需到达现场报名点,直接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考,报考网址统一化,其他网址无效。

报考时间为2018年1月15—25日,自2018年1月份自学考试报考开始,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各专业课程,并且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确认报考课程前,须认真核对报考课程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

 

三、其他

1、考生摄像必须到现场报名地点办理,同一次报考不能选择多地点进行。

2、考生如需办理合并准考证、转考、免考、考籍更正等业务请到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市机关二号大院2号楼303办理。

3、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现场正式报名期间到相应办理地点登记补办准考证。

 

                                     东莞市自考办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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