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4—5日举行
我市2020年1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5日举行。本次考试全市共设三个考点,分别为惠州市一中实验学校、惠州市第九中学、惠州市实验中学。
考生可于考前10天至考试结束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eeagd.edu.cn/selfec/)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公布的考试时间及考点、考场等信息参加考试。
温馨提示:
①、请考生带齐当期考试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须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擅自涂改,持伪造、变造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按违规处理。之前已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能再作为参加自学考试的凭证。
②、考生须严格遵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不得将通讯设备带入考场,不得违规作弊,否则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对考试违规(作弊)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③、考生在考试时,须使用2B铅笔和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请各位考生按要求携带符合规定的考试用笔赴考。
惠州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