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市办理2017年上半年自考毕业手续的考生,请按下列安排领取毕业证书及毕业材料。
一、领取时间:11月6日—11月10日。上午8:45-11:30,下午14:45-17:30。
二、领取地点:惠州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七楼702室
三、毕业证书须考生本人凭准考证和身份证领取,不能代领。
四、注意事项: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只发一次,遗失不补。领取毕业证书后请考生妥善保管,如发生遗失、损坏等情况,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惠州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