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自学考试又有大改革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专业清单》)精神和要求,从2019年起,广东省将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并停考部分专业,具体相关说明如下所示:
一、关于自学考试专业调整:
调整专业名称:专业名称调整过渡期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参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现将广东省开考的部分专业名称调整规范为《专业清单》内的名称。调整后新旧专业名称对照情况表详见《改革!自考专科段最新调整的专业名称是什么?》和《最新调整!自考本科段专业名称都有哪些变化?》的相关推文。
1、《教育管理》(专科)和《数学教育》(本科)专业因无法调整为《专业清单》内的专业,故不作专业名称调整,考生仍按原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2、考试计划:自2019年1月1日起,按新专业名称执行专业考试计划,其中,各专业的课程、考试大纲及教材未作调整。值得考生注意的是,本次专业调整后,同一专业而承担的主考院校不同考试计划也可能会有所差异,另外,同一专业建设主考学校同一专业有不同专业方向的,采用“专业课程组”的形式体现,考生必须同时选定专业、专业建设主考学校和专业课程组。
3、新生报名报考以及毕业申请:2018年10月31日后参加广东自学考试的新生,使用新专业名称报名,2018年10月31日前取得自考准考证号的考生,专业名称调整过渡期内,在新旧专业名称中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名称申请毕业;过渡期结束后,统一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2018年10月31日后取得广东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均按新专业名称申请毕业。
二、关于专业停考:
为优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结构,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决定从2018年11月起,停考《数控技术应用》等8个专业。具体停考专业,详见《重磅!关于广东自考最新停考专业的通知》一文。
本次关于广东自学考试专业的改革包括“自考专业名称调整”和“自考专业停考”两部分,自考的重大改革与自考生息息相关,希望各位考生引起重视,如果有自学考试的相关疑问,欢迎点击在线专业老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