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自学考试已经结束了,自考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1-2月左右公布,各地具体规定不一样。在自考成绩公布之前,为了方便考生进行真题估分,广东自考网将会为大家陆续分享各专业考试科目的真题与答案,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2021年4月《法学概论》自考试题与解析,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名词解释题
36.破产债权。
【参考答案】破产债权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依破产程序申报确认,可以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参与分配的债权。
37.信赖保护原则。
【参考答案】信赖保护原则是指政府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
38.公诉。
【参考答案】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
39.税法主体。
【参考答案】税法主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包括纳税主体和征税主体。
40.民事诉讼证据。
【参考答案】民事诉讼证据是指依照民事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简答题
41.简述赔偿责任的形式。
【参考答案】
(1)限制主权。严厉的承担责任的形式。
(2)赔偿。常用的承担责任的形式。包括恢复原状和物质或金钱赔偿。
(3)道歉。可书面可口头或其他方式对受害国以精神上的满足采取的一种责任承担方式。
42.简述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的构成。
【参考答案】
(1)宪法关于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的立法规定。
(2)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法。
(3)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单行法规。
(4)环境标准。
(5)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43.简述法的预测功能实现的途径。
【参考答案】
一般而言,法的预测功能通过两种途径发挥:
(1)对行为模式进行预测。
(2)对行为后果进行预测。
论述题
44.试述监察权行使的原则。
【参考答案】
(1)独立监察。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2)依法监察。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3)综合治理。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制,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4月《法学概论》自考试题与解析”的相关内容,如果你对自考还有其他疑问,或有提升学历的相关需求,皆可找我们的在线老师咨询,与老师线上一对一沟通更能准确高效解决问题,还可以免费领取各专业报考备考资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