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同学考完所有的自考科目,可以申请毕业了,那么这时候应不应该马上申请毕业呢?其实这就要看你是否需要申请学士学位了。
自考的及格分是60分,如果成绩超过60就算过了。自考没有重修一说,如果一门课没过可以一直报,直到考过为止。
如果你笔试都考过了,需要注意你所学的专业是否含有实践课,如果有实践课并没考过,你得需要通过实践课后才能申请毕业证。
考试通过只是说明你具备了毕业的条件,毕业证是需要申请的,没有申请毕业证就算你全考过了,学信网上也不会更新你的学历信息。
此外,所有本科段专业,都需要写毕业论文,这个和全日制大学的毕业论文没有什么区别。写好论文后,还需要到主考院校参加论文答辩。
自考中的实践考核是主考院校对某门专业课程的检测,考生如果参加了有实践课程的理论课考试,实践课程就是必考。
想知道报考的专业有没有实践课程,可以上教育考试院查看专业考试计划。
一般情况下,自考实践课程需要考生留意报考省的省教育考试院的官网通知,或主考院校的通知,并在指定时间内到主考院校参加考核。
所有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地点及联系办法以当次报名时省自考办公布的为准。
所有本科段专业都需要写毕业论文!这个和全日制大学的毕业论文没有什么区别。写好论文后,还需要到主考院校参加论文答辩。
答辩不是小事情,答辩的质量决定了论文成绩,一定不可以再掉以轻心。
对于专、本科同时考试的,如果专科符合毕业要求,本科符合做毕业论文的条件,也可以在申报专科毕业同时,申报本科毕业论文。
申请毕业证需要以各省市自考办要求为准!以下申请流程,仅供参考。
1、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陆各省市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确认自己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如:姓名、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有错误,本次毕业申请不予受理,请考生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考籍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2、考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登陆各省市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毕业生登记表》要求使用激光打印机、80g/m2(或以上)A4复印纸打印一式两份,考生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考生须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的正面,如实填写背面的相关栏目。
3、考生在各地市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区)考办提交下列材料:
(1)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开放)学院毕业生一式三份。
(3)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如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须提交公安局的有关证明。
4、申请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
申请办理药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注:证书上必须有“执业”二字)。
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相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科)专业毕业时,需按专业要求提供相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凡达到毕业要求的考生,应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6、所有县(区)考办可接受办理的业务,地级市考办均可直接接受考生申请。
1、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告知自考专业及层次。
2、在领取毕业生档案登记簿上签名,如系受人委托代领,应同时出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并在签名栏内签“***代”。
3、领取档案袋和证书夹,仔细检查,有无错装或缺漏(档案袋内装自考毕业证书、自考课程合格证、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成绩单)。
4、将毕业证书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将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及成绩单密封在袋内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建议考生在密封档案前将自己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很多自考本科生就是为了拿学位证,因为无论是考研还是对今后的工作,都是有很大的帮助的,所以提醒拿到毕业证的同学,一定不要忘了申请学位证。
那么自考本科申请学位证的时间以及如何申请呢?(各省市学位证申请要求不尽相同,请考生咨询主考院校准确申请条件)
申请自考本科学位证的条件:
1.各科理论课程考试成绩平均65分以上(有些是要求主干课程达到某个平均分值、有些是要70分以上,具体需要看设定的标准)。
2.毕业设计成绩为或良好。
3.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注:如获得CET-4 或CET-6考试合格成绩可申请免试学位英语课程。
4.学位主干课程抽考成绩60分以上,不合格者允许毕业后一年内再考一次。
5.自学考试期间无违纪记录。
6.如果你的某些课程分数没有达到学位要求,而你又想获得学位证书,你就需要重新考那些课程。
申请自考本科学位证的流程:
1、自考本科毕业生在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下,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论文原件、毕业生鉴定表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核,无误后,于三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四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于六月底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进行评审,合格后,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